一個叫阿樹的女人決定去死 第 12 章 ☆、暴雨

門口噼裏啪啦傳來一陣熟悉的寒暄聲。

“哎呦喂,這雨可真夠大的吶,看看,全身都淋透啦……也不是我說你呀,小胡,你這個位置,也忒偏了一點,害得大姐好找!走岔了一個口子,差點就走到那頭的七星伴月去咯喲!”

胡一民一邊将她濕漉漉的鬥笠挂到門上,一邊笑道。

“藍姐,你也知道,我一個外來人,到你們這裏嘛,也尋不到什麽好地兒。你看看寨子裏頭的那些好位置,哪個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,全是你們壯族的阿哥阿妹在當着老板?要我說,反正最後都是回來做生意,你們也別送小孩出去上大學了。高中畢業,直接在這裏開家客棧不就完了麽?還省得出去讀書的錢。”

“要不得要不得,書總是要讀的。”來人連連擺手,也笑道,“以前我們是沒機會,現在條件好了,總得讓小孩子出去看看吧?讓他們一輩子窩在這山溝溝裏,老了還不恨我們?”

胡一民哈哈大笑,引着那人到了近前。

譚臨轉頭,入目正是前日幫他提箱子上山的壯族婦女,藍金花。

藍金花一見到他也樂了:“小夥子,我們又見面啦?”

譚臨站起身來,和她打了個招呼。

藍金花轉頭問胡一民:“就是他腳扭傷啦?你讓我給他帶藥呀?”

“不是吶,藍姐。”胡一民一指半卧在沙發上的程樹,“是她。”

藍金花這才注意到沙發上的女人。

她的目光在譚臨和程樹之間轉了一圈,心下閃着一盞明燈似得,更樂了:“喲小夥子,你別着急啊。大姐這裏,有我們壯族最好的治扭傷的土方子!”

她邊說邊從背簍裏掏出兩捧東西出來。

譚臨先看清那捧白色的植物,“栀子花?”再看向另一捧綠色植物,當下一愣,“韭菜?”

“小胡,上次我給你那個石臼還在吧?”藍金花拍了拍胡一民,“快點,去拿過來,”又一指譚臨,“讓這小夥子幫他心愛的姑娘碾碎做藥敷——”

屋子裏靜了一靜。

胡一民低估了藍金花的直爽程度,萬萬沒有想到她會把這話這樣大剌剌地說出來。

他呵呵地笑了笑,打了個圓場:“藍姐,你就總喜歡這樣亂點鴛鴦譜。雖然寨子裏是被你說成了兩對,但你也不能總這樣,看到一單身的姑娘和一單身小夥子,就說他們心懷鬼胎吧?”

藍金花又是一拍:“哎呀,小胡,你看看你連個小姑娘都騙不到,你知道什麽!快點快點去,別再這兒磨磨叽叽的了。”

胡一民被她推到後頭的柴房裏去。離開之前,他還不死心,拼命地沖藍金花使了幾個眼色,也不知道她看到沒有。

等胡一民進了柴房,譚臨才有機會問藍金花:“藍姐,這兩個東西來敷……有用嗎?”

“有用啊!當然有用!”藍金花将花和菜塞到譚臨手裏,“快,拿着!這都是大姐家自己種的,我出門之前撅了一把出來。”她一指栀子花,“這個呢,是止血消腫的。”她又一指韭菜,“這個是通經絡的。這方子我們家都傳了好幾代了,效果很好很好咧!”

“謝謝藍姐。”

“哎,不用謝!”藍金花沖沙發上的程樹擠眉弄眼一下,壓低聲音,“那姑娘,這裏認識的?”

“嗯。”

“這機會可好了。”藍金花笑眯眯道,“你好好把握!”

譚臨頓了頓,才道:“藍姐,我沒有……”

話才開口,藍金花已經從他面前走開,又去和程樹面前去搭腔。

她先看了看程樹的傷處。

“姑娘,痛不?”

“嗯。”

“啧啧啧。”藍金花揉了揉她的腳踝,“有點嚴重啊……得好好養一段時間了,可不要亂跑啊。”

“……嗯。”藍金花的話似乎讓程樹陷入了什麽沉思。過了好幾秒鐘,她才反應過來,道謝道:“麻煩你了。”

“哎,不麻煩!”藍金花擺擺手,一指身後的譚臨,“你倒是要麻煩他了,要每天給你攪藥……對啦,姑娘你哪裏來的,哪天回家呀?”

程樹搖了搖頭:“不回。”

“不回啊?”藍金花聽出一點微妙。作為這片寨子裏最有名的和事佬,她不由自主地操起心來。

“是不是和家裏人鬧翻了?跑出來散心?”

她見程樹表情不變,以為小姑娘默認了,便勸道,“家裏人哪有隔夜仇的。姑娘,有空給你爸媽打個電話,你在外面照顧好自己,也讓他們不要擔心吶。”

“嗯,我知道。”程樹擡頭看她,聲音極輕,“但他們都死了。”

她的眼神平靜,卻隐藏着什麽捉摸不透的情緒。

不像是平常電視劇裏那種泛着淚光的悲怆,反倒是一種釋然。

這種釋然就好像……就好像她因此很高興。

藍金花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。

怎麽會有人會因為自己父母都去世了而釋然高興呢?!

幾乎是同一時間,她“騰”地一下站了起來。胡一民正好已經拿了石臼出來,見她起身,招呼了一聲:“藍姐,雨下得這麽大,索性留下來一起吃個飯呗!”

“不了不了。”藍金花搖搖頭,幾步就走到大門邊,戴上鬥笠,“家裏還等我燒飯,我先回去了!明天我會把新鮮的栀子花和韭菜帶上來,你知道我的價格的,到時候記得微信轉給我。走唷!”

她的身影幾下就消失在白茫茫的雨簾中。

譚臨離得遠,所以沒有聽到藍金花和程樹的對話。他只看到程樹說了一句什麽話,然後藍金花的臉色立馬就變了,幾乎是逃也似得離開。

胡一民也注意到這異樣,小聲地嘀咕了一句:“怎麽今天都不留下來吃飯了……”

不過,他的注意力很快轉移到了藍金花最後留下的那句話上。

等譚臨蹲下身子攪碎藥的時候,他搓了搓手,提起錢的事:“阿臨,這個東西呢是藍姐家自己種的,她還會送上來,一天要五塊錢,你看……”

“我會給你。”女人的聲音突兀響起。

胡一民下意識轉過身去看她。他愣了好一會兒,才道:“那我……記在賬上?”

“嗯。”

程樹沒有多說話,将目光移到窗外,想起剛才略顯慌亂的藍金花。

藍金花的反應并不出她所料。在她漫長的人生中,很多時候,連她自己都覺得自己是個怪物。

天空昏暗,雨水傾瀉,瘋狂地砸在小客棧外面的平臺外,那一圈低矮的欄杆上。

她想起昨天的這個時候,自己被完全困住,絕望之中踏上那裏,卻被人拉了回來,絕處逢生,以致她現在能坐在這裏,安安靜靜地欣賞雨景。

自己已經有多久沒能這樣了?只是安安靜靜地欣賞雨景,什麽都不去想?

程樹根本無法回溯。

煙籠山岚,綠色一片迷蒙。程樹收回目光,又看向屋子裏,那個正在低頭認真碾藥的男人身上。

她突然産生了一股奇怪的感覺。

——這一切很遠,但又很近。

這種理所當然是什麽時候開始的,她竟然想不出。

也許是第一眼看到這個男人的時候,她看出他有種隐秘的強大。

又也許是幾個小時之前,她還下了與這個男人劃清界線的決心,可是現在卻又搖擺不定。

但她只确信了一點。

他仿佛從開始就是這樣。就應該是這樣。

自然、平常地,被镌刻在自己的生命裏。

第二天一早,譚臨就離開了。

走之前,他還把這天要敷的藥給程樹準備好,又和胡一民說好價格,由胡一民來照顧她,他才出發回程。

他坐上午最後一班大巴車回了桂林,然後再坐飛機回了家。

等他坐機場大巴回到平溪縣的時候,已經到那天半夜了。

來車站接他的人不是汪明霞,而是方路南。

方路南是他處了十年的好哥們兒。

他和譚臨不一樣,初中畢業就離開平溪縣出去闖蕩,等他在外面混出了點名堂,卻又想念起家鄉清秀的山水和溫潤的美女。

他索性将公司全都賣了,拿了一大筆錢回家鄉搞房地産。

作為平溪縣最有錢的人之一,方路南卻低調得很。他剛剛換了輛黑色奧迪,夜色深深中,譚臨差點錯過他的車。

“哎!帥哥!”方路南搖下窗戶,騷氣兮兮地吹了聲口哨,“這裏!”

譚臨沖他笑了笑,上了車。

方路南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通譚臨:“你行李呢?”

“沒帶回來。”

“啊?你搞笑吧?”方路南瞪大了眼睛,只覺得匪夷所思,“你忘帶了?已經打電話讓老板給你寄過來了吧?”

“沒。”譚臨看他一眼,“我還要回去。”

“?!”方路南右手攏在耳朵後面,湊得更近了些,“你說什麽?!我沒聽到?!”

譚臨深呼一口氣,平心靜氣道:“我還要回去。”

“哇靠!你有毒吧?!”方路南唾液橫飛,“那窮鄉僻壤的,你還要回去?!你要去支教?感動中國?還是搞出人命來了?要回去毀屍滅跡?”

他見譚臨沒有回應,又恨鐵不成鋼道:“你是沒帶什麽值錢的東西出去,但是你那箱子呢?你那行李箱就值4000塊錢啊!你特麽,你特麽就放在那鬼地方了!?”

“嗯。”譚臨伸出手放下手剎,“別廢話了,快開車吧。”

“有問題,絕對有問題!”方路南又拉上手剎,“說!你是不是有什麽浪漫的豔遇了!我和壯族美女有個約定?嗯?!”

譚臨打開車門,作勢要下車。

“哎!別別別別別!”方路南連忙拉住他,“我開車!開開開開開!”

車子總算是啓動了。

等車子駛上大路,方路南又忍不住了。

“哎,阿臨,你就告訴我呗!”他想了想,加上一句利誘,“我這裏有一個情報,跟你換?”

“什麽?”譚臨這才搭腔。

見這招有效,方路南在腦子裏仔細過了一遍措辭,才緩緩開口。

“我跟你說……阮穎又找到一男朋友了。”

“……嗯。”

“這回可牛逼了,是新調來那副縣長的兒子,叫什麽,叫內什麽——哎,對,杜子淳!”